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渠道商圈 > 名人专访>刘明辉重掌中国燃气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裁

刘明辉重掌中国燃气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裁

2012-08-20 来源: 金融界网站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据报道,中国燃气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委任刘明辉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裁,自2012年8月17日起生效。这是中国燃气创始人、前董

  据报道,中国燃气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委任刘明辉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裁,自2012年8月17日起生效。这是中国燃气创始人、前董事总经理刘明辉自2010年12月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拘留调查后,再次重掌中国燃气,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回归”。

  原公司联席董事总经理梁永昌改任副董事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

  中国燃气同时委任黄勇为公司执行总裁,黄勇曾于2005年4月至2011年4月任中国燃气执行总裁,后因涉职务侵占与刘明辉一起被带走调查,此次委任也可说是与刘明辉一起“官复原职”。

  刘明辉,49岁,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数学系,于2002年4月至2002年7月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于2002年7月至2011年4月为公司执行董事及于2002年7月至2011年1月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0年12月17日,中国燃气前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及原执行总裁黄勇被深圳公安局拘押,此后在2011年1月21日经检察院批准以涉嫌职务侵占罪逮捕;2011年3月,刘明辉被罢免中国燃气董事职务;2011年11月份,情况急转直下,刘明辉获得保释。

  2012年7月25日,中国燃气公告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23日决定,由于所指控侵占中燃有关孝感市项目资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予起诉公司前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及公司前执行总裁黄勇。

  7月30日晚间,中国燃气发布公告,委任刘明辉为非执行董事。而昨日,刘明辉正式被委任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裁,时隔一年半以后“官复原职”。公告同时称,待刘明辉与本中国燃气雇佣合约生效后,将成为公司执行董事。

  刘明辉重返中国燃气任董事,可能让新奥能源与中石化联合收购出现新的变数。

  刘明辉在中国燃气收购案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富地石油与刘明辉原本共持有中国燃气17.8%的股份,其中14.3%为透过双方合资的"China Gas Group Limited"持有,余下则为刘明辉个人持股。在中石化、新奥能源发起收购要约后,刘明辉曾于富地联手数次增持;而在7月初,刘明辉突然“背弃”富地石油,出售了给人所持有的逾3亿港元中国燃气股份;另边厢北控集团再度大手增持中国燃气逾4亿港元的股份。此举令中国燃气收购案的发展更加迷离。

  新奥能源和中石化于2011年12月向中国燃气发起收购要约,后因中燃大股东不断增持超高其股价,收购要约不断延期。新奥能源与中石化7月初表示,决定将**终截止日期延长至8月6日;而在8月6日晚间,新奥能源与中石化再度发布公告称,将收购截止日期延长至9月6日。

相关阅读:

刘明辉 燃气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叶檀:地方投资热不符合经济规律需引起警惕
阅读下文 >> 台塑集团创办人遗产又增1亿 争产案将再掀波澜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144548.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