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 刘育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7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民资进入电信业八个重点领域,其中包括鼓励民资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
《实施意见》鼓励民资进入的八个重点领域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运维、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等,基站机房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维等。《实施意见》还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
在受到关注的基础电信运营领域,《实施意见》称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境内上市,通过降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比例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
中国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目前主要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均为中央企业,并且都在海外上市。2011年,中国电信业务收入9880亿元人民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31亿元。
工信部表示,将抓紧研究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具体事项和试点办法,以及电信业务的申请条件、期限和程序等配套政策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发布,不断提高政策透明度。
自今年5月13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铁路、医疗、能源、水利、金融等部门相继发布了鼓励民资进入的政策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