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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减税规模不抵增税规模

2012-06-1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我们喊着结构性减税,到现在减税规模不足1000亿,而另一方面,新征的地方教育附加费却超过了1千亿。  近日,由中国(海南)改

 “我们喊着结构性减税,到现在减税规模不足1000亿,而另一方面,新征的地方教育附加费却超过了1千亿。”

  近日,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召开的“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座谈会上,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表示。

  据他测算,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是10.37万亿,把其他收入如各类基金、社保计算在内,宽口径财政收入达到16.9万亿。

  如果将结构性减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对比做评估,**终效应是增税还是减税,结果还是未知。

  教育附加超千亿

  财政部近日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时提出,今明两年将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的比例,从而实现教育投入占GDP总量4%的目标。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如营业额为1000万的服务业企业,按照服务业营业税率5%,其应缴营业税便为50万,再以50万乘以2%,即为1万元地方教育附加。

  在原有教育费附加3%基础上,按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会增加多少收入,高培勇算了一笔账。“去年全国税收总额近9万亿,其中65%是‘三税’,也就是5万亿,5万亿的2%就是1000亿,到现在为止,减税额度抵不上增税额度。”他说。

  此次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几乎涵盖所有企业。生产型企业需缴纳增值税;化妆品、汽车灯行业需要缴纳消费税;服务性行业等则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发文,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应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和奖金。

  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无疑属于确定的增税之举,然而各界期待的减税效果并不明显。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3月份召开的**届岭南论坛上透露,据测算,营业税改增值税如果在全国推开,全国税收净减收大概超过一千亿。

  对于目前的营改增试点,业内人士分析,企业外购的货物和劳务中还有部分不能进行抵扣,所以试点初期个别企业可能会因抵扣不完全,造成企业税收负担短期内会有所增加,尤其交通运输类企业等部分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

  降低增值税税率

  在结构性减税的导向下,财税部门目前拿出的减税方案效用极其有限。

  高培勇认为,以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所公布的今年的结构性减税实施计划而论,尽管它涉及到了多达五个方面的内容,但一旦论及到具体规模究竟可减多少税,则不过几百亿元而已。

  **近,社科院财贸所把税制结构做了分解发现,现有的18种税收,92%以上由企业缴纳。

  一旦增值税改革向全国推广,包括中央与地方重新确定分成比例,房产税和其他财产税能够提上日程,企业纳税比重减少,个人纳税比重增加都有可能。

  高培勇认为,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后,增值税在整个税收中的占比会提升。

  “增值税占40%,营业税占15%,合并后一个税种占55%,这样风险太高,增值税税率要下调,下调之后需要其他税种去填充,这个可以给直接税增加留下一定的空间。”高培勇说。

  显然,增值税扩围不是简单地扩大增值税的适用范围,而是增值税税制自身也有调整和改革的必要。

  按照结构性减税的逻辑,减税先从减增值税入手,**明显的减税方案就是减增值税税率。

  我国2012年的预算赤字或将与2011年的规模大致持平,这就意味着,较之以往年间,实施财政扩张的力度将有所节制。

  据悉目前决策层已经考虑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可行性。

  此外,营业税与增值税合并后,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比例可能重新安排。

  目前增值税中央与地方75:25分成,个人所得税60:40分成,营改增意味着分税制又有了一次调整的机会。

  “分税制使得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基座被颠覆掉了,顺着营改增这条线索继续向前推进,整个财税体制改革有可能进入新的轨道。”高培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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