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基金选用指数收益法对相关证券进行估值时,可参考中证协基金行业**估值指数,简称"SAC行业指数"。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证指数公司上周五正式发布了SAC行业指数。该指数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标准编制的跨沪深交易所市场的行业指数,分12门类和制造业9个辅类共21条指数,均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基点1000点。
据了解 ,SAC行业指数有三大特点:样本范围覆盖了沪深交易所市场;二是统一按照证监会分类标准进行上市公司行业划分;三是对长期停牌**做指数撤权处理。专业人士表示,SAC行业指数编制方法科学、分类标准统一、数据维护准确可靠,除基金估值应用外,还可用于基金产品开发。
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基金公司、托管行等单位发布了《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估值指数的通知》并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在选用指数收益法对相关证券进行估值时,可参考应用SAC行业指数。SAC行业指数只是供基金估值的参考标准之一,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估值责任主体,应自主判定指数收益法的适用性,并自主决定是否应用这一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