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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黎明涉嫌侵占招商证券逾3000万

2012-05-11 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早报讯 在媒体曝出李黎明涉嫌侵吞招商证券(600999)资产和PE腐败后,中国证监会昨日也正式通报了该案。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早报讯 在媒体曝出李黎明涉嫌侵吞招商证券(600999)资产和PE腐败后,中国证监会昨日也正式通报了该案。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会在2012年1月10日就已立案调查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李黎明涉嫌在从事项目保荐期间的违法违规事项,发现李黎明涉嫌职务侵占、内幕交易、违规购买所保荐的拟上市公司股权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已于2012年4月11日将李黎明涉嫌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和内幕交易违法犯罪的事实、证据移送公安**。

  根据证监会的通报,李黎明主要涉及三宗罪。

  首先是职务侵占,在2008年至2011年,李黎明作为招商证券保荐团队负责人,在负责保荐深圳漫步者(00235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漫步者”)等多家公司证券发行项目的过程中,以自己实际持有股权并控制的上海嘉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晨”)、万安嘉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或借用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的方式,侵占招商证券公司资金3000余万元。

  其次是内幕交易漫步者。证监会称,2011年3月初,漫步者拟定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月26日,漫步者公告该方案。

  李黎明作为漫步者公司上市保荐团队负责人,属内幕信息知情人,却利用其弟李某某账户在敏感期内交易漫步者**,买入金额281万元,实际获利9万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百八十条。

  **后一项则是违规入股所保荐的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林科”)。据介绍,2010年3月,李黎明在担任上市项目保荐团队负责人期间,以实际控制的上海嘉晨名义,出资3000万元购买西林科5%股权。李黎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得通过从事保荐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和第五条“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规定。据证监会网站公告,西林科已在2012年3月15日通过了创业板发审委的审核。

  证监会表示,本案是主要发生在证券市场保荐业务中的违法违规案件,涉案主体职位较高、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业务单位较多、违法事项繁杂,具有较强的典型性。李黎明作为保荐代表人和较高层次的投行管理人员,置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于不顾,实施多种违法行为,破坏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正常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实为证券公司投行业务中的害群之马,其行为相当恶劣,性质非常严重。

  证监会昨日通报还称,江苏省国资委控股的江苏开元国际集团利用大股东身份的优势地位,在上市公司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开元,现更名为“汇鸿股份(600981)”,600981)利润分配过程中自导自演、提前埋伏,通过内幕交易手段获取1109万元非法利益,目前公安**已侦查终结。

  北京中投合拓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医药,现更名为“铁岭新城(000809)”,000809)达5%,未按规定信披一案也遭到了证监会处罚。中投合拓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时任中投合拓法定代表人邹毅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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