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集团(香港)原董事长朱小华(资料图)
朱小华——中国光大集团(香港)原董事长、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1949年出生,198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夜大金融专修科。1993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1994年1月至1995年9月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任中国光大集团(香港)董事长、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1997年至1999年期间,朱小华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求,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收受他人**及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05.9万元;个人违反规定,决定、批准将数亿港元贷给他人,给光大集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02年,朱小华以受贿罪被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