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企业兼并、收购之风日盛,强者愈强的逻辑不断被验证之时,网络时代的突然到来,让消费者意外地又获得了主权。网络技术的成熟与网络应用的扩展,不可阻挡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消费方式,也改变了商业规则,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再度发生逆转。
首先,电子商务的成熟,以及多样化的商品评测、消费者评价系统,使消费能够很便利地获得商品信息(特别是价格信息),并进行比较(“货比三家”)。商品的透明度、可识别性大大增加,厂商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极大改观。昔日厂商处心积虑推出的产品宣传与包装、价格诱导策略,失去了大半功效。
其次,通过虚拟的网络社区,消费者集群而居,并获得集群的力量。通过SNS(社交网络服务)、各种主题贴吧、消费点评网以及商品后面的留言等,消费者很容易找到某类商品的使用人群,搜集其他人的使用反馈并发表自己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消费者重新回到了街坊与茶馆时代,口头分享消费信息,凭借口碑决定是否购买某种商品,或者对某种商品、某个商家进行惩罚。
**后,以微博为主要形式的自媒体兴起,加速了传统大众媒体的衰落,传统广告模式逐步萎缩。网上论坛、博客、微博、播客等新兴的自媒体形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内容的接受者与生产者、传播者一体化,个人的媒体权力扩张,且个人之间的互动性更强,受众高度分散。其结果是,作为传统营销**手段的媒体广告与公关,将失去依托的平台。昔日那种靠大打广告一夜成名、靠媒体公关一夜摆平的现象将很难重现。企业要面对的,是千千万万各自为阵的博主、坛主、版主,不知道哪里会爆发一起风暴或兴起一股风潮。
这些变化导致的后果是:
—电子商务将成为很多商品流通的主渠道(相应的,百货商店成为服装鞋帽、珠宝首饰等需要现场体验的高价格商品的流通渠道,超市成为生鲜食品以及其他低价日用品的流通渠道)。
—网络口碑特别是网上熟人推介,将成为消费者选购的决定性因素(对价格较高的热门商品、新产品影响更大)。
—价格(或性价比)在营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物美价廉”成为多数商品成功的首要法则。
—媒体广告在营销中的运用频率下降,作用降低。
—消费者对品牌的依赖度降低(品牌的品质与信用担保作用降低),品牌的溢价能力下降。
—新品牌的成长时间缩短,品牌的更替节奏加快。
—商品销售的毛利率下降(首先体现在电子数码产品、化妆品等适合网购的商品中),企业获取的利润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产品与服务创新、成本管理能力、反应速度。
—市场趋向于赢家通吃,但也为新品牌与创新者留下了机会。
惹不起躲得起
对大多数企业来说,以上描绘的并不是一个美妙的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