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后来成了中国电视史上**风行的电视剧,前后重播了700多次。
她和那部戏里的十多位以前默默无闻的男孩女孩一起一夜成名。那时,她只有21岁,“我不觉得我能演林黛玉是因为我长得美,或是演技好,只是我的性格和气质与她很像。”
《红楼梦》热播后,陈晓旭借助“林黛玉”一角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为她争取到了电视连续剧《家春秋》的女主角梅表姐的角色。但无论她怎么“用功”,展示在观众面前的梅表姐,都只是“林黛玉”的翻版。
“我就拍过这么两部戏。一是我觉得自己在表演上不如别人有天赋;二是由于起点太高,我之后就没有再遇上什么合适的戏了。事实证明,这是我的幸运,要演就该演**的角色,不是吗?”
浮华散尽是落寞。此后,陈晓旭独自漂泊北京——十多年前还没有“漂一族”的说法,她成了**早漂在北京的一拨人之一。没有租房中介,没有酒吧和迪厅,不知道往下该怎么走,多次搬家使得她几乎得了房子恐惧症——她害怕拖着行李飘零街头的感觉。
“上世纪80年代末流行出国热,我也盲目地心动过,想去美国,被拒签了。”为了出国,她雇了保姆,并把自己关在家里苦攻英语,她的孤僻性格竟然把保姆给吓跑了。在朋友的建议下,她先去德国,想转签去美国。然而,她在德国呆了三个月就回来了。
回国之后的陈晓旭,仍不确定自己该做什么,直到1991年阴差阳错地转入商界。
不懂广告的广告人
“假如有广告客户要跟你谈广告代理,你会怎么谈?”
“跟我谈?”陈晓旭显出非常吃惊的样子,“我不知道,没有客户直接来找我谈的。我们各个部门都有总监,他们比我专业,我需要做的是坚持诚信经营的宗旨和为有志之士提供广阔的舞台。”
不跟客户谈广告的陈晓旭,于1996年创立了自己的公司——世邦广告公司,担任董事长。那年,她29岁。
陈晓旭说,闯入广告界只是个偶然,说白了是为了生存。1991年,“一个朋友告诉我说,长城广告公司在征集加盟承包经营,可以自己组一套班子单干,他们觉得我应该去试试。没想到公司竟同意由我组建制作总部,自负盈亏,我就大着胆子签了字。”
陈晓旭的创业资金是买**赚来的。那时,中国的股市也是刚刚起步,她拿演出积攒的两三万块钱跟着别人买原始股,没想到**翻了好几倍,她成了“先富起来的人”。